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两种选拔方式,在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3个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2023年我校新增2个自设博士交叉学科:人工智能、纺织产业与科学社会主义。
招生信息发布于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dhu.edu.cn/及“东华研招”微信公众号。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旨在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满足国家重大工程技术和重要科技攻关项目需求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400余名(含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具体招生专业(类别)及招生人数详见《东华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有限,部分科研经费充足且有科研需求的导师可招收“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考生应于报名前联系报考导师,确定报考志愿。
三、学习与就业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
2023年东华大学仅限以下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专业学位的“科研项目博士专项计划”。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生(含长学制转博生)的博士阶段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本校在读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仅限硕博连读(含长学制转博)。
④学院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见附件1)。
六、报名缴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应于2022年11月15至12月5日(工作日9:00-16:00)通过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https://yzks.dhu.edu.cn/)完成报名、缴费。报名费为250元/人,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2023年报考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流程及常见问题见附件2。
学校将于12月10日-12月18日进行报名信息集中审核。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看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写、核对并提交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逾期未提交报考信息或未完成缴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七、具体流程
“申请-考核”分英语水平考核、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1.英语水平考核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均需参加英语水平考核。
(2)其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免英语水平考核,可直接进行材料审核:
①大学英语六级≥425分;
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③(此项材料应至2023年9月1日前,5年有效)雅思≥6分或托福≥80分或GRE≥310分。
成绩证明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
(3)不符合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参加英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将提前通知。
2.材料审核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备齐,寄送至报考学院(见附件1),且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并签字确认)1份;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本科学历学位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各1份;
④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
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
⑤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⑥硕士学位论文